您好,欢迎访问天津公墓网官网!

优质环保原料

更环保更安全

施工保障

流程严谨、匠心工艺

使用年限

高出平均寿命30%

全国咨询热线

15620040016

新闻动态
您的位置: 首页>>新闻动态>>行业动态

新闻动态

推荐产品

联系我们

地址:

咨询热线:

15620040016

13602122631

延庆公墓用地性质,公墓用地政策

发布时间:2022-11-12 18:02:11人气: 5141

公墓用地性质,公墓用地政策

墓地土地的性质、墓地土地的政策、墓地土地使用的性质必须依据法律是正式的土地,我们在购买墓地的时候一定要了解这个知识,避免陷入坑中。

法律分析:经营性墓地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用地类型;

墓地,是指墓地、墓园或墓葬场所。

土地出让一般分为五类:商业用地、综合用地、居住用地、工业用地和其他用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所有:

一)城市土地;

(二)依法被没收、征收、征用的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

三)依法征收的土地;

(四)林地、草原、荒地、滩涂和其他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

(五)全部转为城镇居民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原集体所有的土地;

(六)农民集体搬迁后,因组织迁移或者自然灾害不再使用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第四十八条征地时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证被征地农民的原有生活水平不下降,保障长期生活。

征用土地,应当依法按时足额缴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房屋补偿费、其他土地附着物、青苗,并为被征用土地的农民安排社会保障费用。

征用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本区综合地价确定。

制定一个地区的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状况、土地产值、土地位置、土地供求关系、人口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至少每三年调整或重新公布一次。

征地以外的土地、附着物、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根据农村村民的意愿,对农村村民的房屋,按照先有补偿再安置、改善生活条件的原则,通过重新安排宅基地、提供安置房或者给予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征用造成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予以补偿。

农村村民的生存权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得到保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养老等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民的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补贴。

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征收、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推荐阅读:乡村丧葬全过程(办丧葬三天具体流程)(推荐:墓地爱情采购)相关搜索:暮林鸦岭公墓

推荐资讯